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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开元礼序 宋 · 刘才邵
 出处:全宋文卷三八四六、《杉溪居士集》卷一○、《南宋文范》卷四七
唐礼之载于成书者有三,其声明藻色,发越璀璨,完然为一王制,莫如开元。
盖自高祖受命,太宗以英睿之资实左右之。
祓除氛祲,廓清天步,芟繁夷颣,民乐息肩,因奠其室庐,燠而哺之,典章文物之盛,势未暇及。
贞观间,治隆化醇,海县谧如,乃益眷礼儒学,论讲宪章,诏房玄龄等增修礼文,成百三十八篇。
然大率仍隋之旧,厥制未备。
高宗显庆中,又命长孙无忌等重加纂集,颇附益之,至一百三十卷。
而义府、敬宗之徒,多希旨傅会,芜杂不典,当时固已嗤鄙之。
其后二礼兼行,凡牴牾不合者,有司临事参考,无复定制。
明皇励精图治,懋建丕烈,受报收功,中外禔福。
蒐裒阙逸,斧藻隆平,于是追复先王垂宪,效饬前作而是正之,兹其时矣。
开元十年,命韦绦礼仪使,实掌五礼。
十四年,王岩建言,请删去《礼记》旧文,而益以时所施行者。
帝重其事,下集贤院议之。
学士张说以为《礼记》不刊之书,不可改易;
贞观显庆礼宜加折衷,以为唐礼。
诏从其议,俾徐坚、李锐等撰述。
其后萧嵩代锐,复奏王仲丘撰定,为一百五十卷。
由是牲币之用,鼎俎之器,多寡丰杀之节,升降揖逊之仪,莫不完具矣。
考观昔之论治者,于礼乐则曰不相沿袭,此特指其迹耳,若其意,岂有今昔之殊?
顾制作当其时,论著得其人,断而必行有其志,则先王之盛岂难致哉!
自秦变古,所以善民心而出治道者扫地无馀。
汉之叔孙通始定绵蕞之仪,徒取论卑而易行。
故后世庸师陋儒,甘心于残编脱简之间,而时君世主往往视为阔疏,不以经意。
间欲有所设施,卒无所参订,因不复置议,安能作为大典,以传来世?
明皇独能远览治古,因时有为,招延该洽,俾加论著,取尊经之宏议,断而必行,用能新一代典礼,垂光无穷,顾不伟哉!
抑尝即其时而论之,贞观之治非不盛也,必待开元而后备者,犹大钧播物,坱圠无垠,机发轮运,一息不停,然寒暑之功,久而后著。
是以周之礼乐,至成王而庶事备,盖缉熙而增光之,理实有待。
唐之制作,何以异于是耶?
韩愈尝读《仪礼》,惜其不及进退揖逊于其间。
夫周室远矣,使出于开元时,其所愿欲,庶几获偿云。
上帝五帝议1050年3月 北宋 · 宋祁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九三、《宋景文集》卷四二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八六、《文献通考》卷七四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八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郑康成以上天之神凡六:昊天者,天皇大帝
五帝者,太微五帝。
王肃曰:昊天惟一神,以五帝为次神。
而诸儒附郑者多,故据而为说云,凡合祭五帝,一岁有二祀。
龙见之月,祭于南郊,谓之大雩,一也。
九月,大飨于明堂,宗祀文王以配,二也。
祭明堂者,诸儒之言不同。
或说周家祭五天帝皆明堂中,以五人帝及文王配,五官神坐廷中,以武王配,号曰祖宗,礼所谓祖文王宗武王者也。
施设神位,准五行相向以为法。
威仰在卯,西面;
熛怒在午,北面;
枢纽在未,北面;
招拒在酉,东面;
汁光纪在子,南面。
太皞、炎帝、黄帝、少皞、高辛各在其位少退,句芒、祝融、后土、蓐收、玄冥皆在人帝下少后,文王坐太皞之南,位如主人,武王少退。
或曰,合祭之日,五精之帝皆西面。
其牲则天帝各一犊,合用十牲。
文王之牲用太牢,以《诗·我将》篇曰:「我将我享,维羊维牛」。
文王武王而用太牢者,以五人帝各配一天,为之主,足为外神依止,则文王汎配五帝矣。
以不专配,则所用牲得从尽物之享云。
汉武帝太一五于明堂上坐,牲以太牢。
礼毕,燎堂下。
晋武帝初议明堂,群臣曰:「五帝即天也,王气时异,故殊其号,虽名有五,其实一。
明堂、南郊宜除五帝坐,五郊改五精之号,皆同称昊天上帝,各设一位而已」。
诏可。
时韩阳建言:「古建明堂,咸秩五帝,无祭一天者」。
下诏曰:「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,考之礼文,不正,其复之」。
挚虞议以为:「汉魏故事,明堂祀五帝之神。
新礼,五帝即上帝,上帝即天也。
明堂除五帝之位,惟祭上帝。
仲尼称『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』。
《周礼》,祀天旅上帝,祀地旅四望。
四望非地,则上帝非天,断可识矣。
郊丘之祀,扫地而祭,牲用茧栗,器用陶匏,事反其始,故配以远祖。
明堂之祭,备物以荐,三牲并陈,笾豆成列,礼同人理,故配以近考。
郊堂兆位,居然异体,牲牢品物,质文殊趣。
且祖考同配,非谓尊严之美;
三日再祀,非谓不黩之义。
其非一神,亦足明矣。
昔在上古,生为明王,没配五行,故太昊配木,神农配火,少昊配金,高辛配水,黄帝配土。
此五帝者,配天之神,同兆之于四郊,报之于明堂。
祀天,大裘而冕,祀五帝亦如之。
或以为五精之,佐天育物者也。
前代相因,莫之或废。
前韩阳上书,宜如旧祀五帝,诏已施用,请改定新礼」。
从之。
唐礼部尚书许敬宗议:「祠令新礼,并用郑氏六天之说,圆丘祀昊天上帝,大郊祀太微感帝,明堂祠太微五帝。
按郑氏惟据谶纬,以说六天,皆谓星象,而昊天上帝,不属穹苍。
其注《月令》、《周官》,以昊天上帝为北辰星曜魄宝。
注《孝经》,明堂,为太微五帝。
按《易》:『日月丽于天,百谷草木丽于地』,『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』。
足明辰象非天,草木非地。
毛苌传曰:『元气浩大,则称昊天;
远视苍苍,则称苍天』。
此则苍昊为体,不入星例。
且天地各一,是曰两仪。
天尚无二,焉有六?
是以王肃群儒咸非其义」。
起居舍人王仲丘又以:「贞观礼,季秋祀五帝明堂;
显庆礼,祀昊天上帝于明堂。
准《孝经》说,先以为天是感精之,上帝即太微五帝。
且上帝之号,本属昊天。
《周礼》,『王将旅上帝,张毡案,设皇邸,祀五帝,张大次小次』。
由此言之,上帝之于五帝,自有差等,不可混而为一。
郑注《孝经》:『上帝者,天之别名。
神无二主,故异其处,以避后稷』。
孔安国曰:『帝亦天也』。
然则禋享上帝,有合经义,而五方皆祀,行之已久,请二礼并行,以成《月令》大享之义」。
诏可。
自是不改,国朝因之。
臣按诸儒之说上帝及五帝,纷然不一。
王肃以为上帝即昊天,郑康成谓昊天为皇大帝,五帝为太微五帝。
王郑二说既显,学者争为执辨,虽天子亦不能果定其文。
然臣以为就经言之,仲尼之意傥可见也。
《孝经》曰:「孝莫大于严父,严父莫大于配天」。
又曰:「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」。
《周颂·我将》篇曰:「祀文王也」。
「我将我享,维羊维牛,惟天其右之。
伊嘏文王,既右享之」。
《孝经》言配天而后言上帝,《诗》当言右而云天右,是天为上帝,上帝为天,互文以见义也。
天之所以为五帝者,先儒之议多矣。
近大儒孙奭建言:「天虽一神,以其至尊,故有多名。
亦犹人君称皇、王、后、辟、天王、天子、皇帝、县官,臣民曰陛下,史臣曰上,服用曰乘舆,出入曰车驾,各随德义而称,亦以至尊故也。
以天帝之神,迭王五时,故圣人制礼,谓之五帝,非五帝各一神也。
窃谓先儒不怪《诗》传天有五名,而独怪有五号」。
又以:「岁九祭皆主于天,至日圆丘,正月祈谷,五时迎气,孟夏雩,季秋享,凡九。
惟至日其礼最大,故称曰昊天上帝。
昊天者,以礼称;
上帝者,以德兼举,礼大故也,其馀则否。
至于大雩,祈百谷之雨;
大享,报百谷之成。
以五帝者有生成之功,祈报之礼,阙一不可。
虽止一神,并陈五位,不知神之于彼乎?
于此乎」?
言如是,其得也;
然而欲去昊天上帝一位,止设五帝,臣以为礼有未然。
号昊天者,以其元气魁然,乘五行王气,普临万物,因时显功,人强以名。
曰青帝,曰赤帝,犹为苍天,为上天耳。
唐以来,二家之说兼行,故今享礼有六帝位。
虽然,许于彼于此而求之矣,何独有五而非六乎?
故兼存之,则示圣人尊天奉神,不敢有所裁臆云。
祀昊天上帝与感生帝其礼当异奏庆历三年七月 北宋 · 余靖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六○、《太常因革礼》卷一四、《宋会要辑稿》礼一四之三○(第一册第六○一页)
三王郊礼,一用夏正,今正月上辛之祀是也。
王肃云:「冬至之日,祀昊天上帝于圜丘
春又一祭,以祈谷农事」。
郑康成云:「太微五帝,迭王四时,王者之兴,必感其一。
因其所感,别祭尊之」。
此皆上辛之祭。
而王、郑两学互相师祖,各成一家之论。
唐武德中,祀感生帝于南郊,以元皇帝配。
显庆二年,废感帝之祀以为祈谷。
开元二十八年,修礼官王仲丘议,感帝之祀与祈谷二礼并行,自此始也。
今国家以正月上辛,祀昊天上帝于圜丘,以太祖配;
又祭感生帝于南郊,以宣祖配。
此虽二祀并行,其礼当异。
而前朝礼官,失于援考,其用祭玉,皆以四圭有邸,其色尚赤。
臣愚以为昊天上帝当用苍璧,以正祀天祈谷之礼;
若感生帝,乃用四圭有邸,其色尚赤,以表本朝火德应期之感,则二礼并行,各从其本。